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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0章 东方魔音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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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博达闭上眼睛,那段记忆就从金都总统府的书房里涌出来,像是刚果河的水漫过堤坝,带着泥沙和铁锈的气味,带着枪火和汗水的味道,带着少年时代那种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和热血。那是他四五个岁的时候,也许更小,也许已经五六岁了,时间在战乱中变得模糊,就像雨林里的光线总是被树冠切割成碎片,让人分不清是清晨还是黄昏。他记得那是卡桑加附近的一片空地,四周是高大的非洲楝树和缠绕的藤蔓,地面被踩得硬实,长着稀疏的杂草。狂龙蹲在一块石头后面,那时候他还不是狂龙,只是一个个子比同龄人高出一头、满脸倔强的野孩子,被小红带到季博达身边后,从此像条小狼狗一样跟在季博达身后。丧彪趴在一棵倒下的树干后面,脸上还没有那道标志性的刀疤,但眼神已经冷得像冬天里的河水,他沉默寡言,能一动不动地趴上几个小时,像是雨林里的一块石头。老鼠蹲在季博达右手边,瘦得像根竹竿,但他那双眼睛总是滴溜溜地转,能发现别人注意不到的细节,比如风吹草动的方向,比如远处鸟群的惊飞,比如敌人哨兵换岗的时间。小红在守家。

季博达蹲在一棵大树的根瘤后面,手心里攥着一把磨得发亮的ak47,护木上缠着破布条,已经被汗水浸透。远处,帕帕叛军的一个前哨据点若隐若现,那是几个铁皮棚子搭建的简陋营地,里面住着七八个叛军士兵,他们负责巡逻这一带的雨林,防止政府军或者敌对武装渗透。季博达已经观察这个据点三天了,摸清了他们的换岗时间、巡逻路线、睡觉的位置,甚至知道他们每天中午会煮一锅木薯糊糊当午饭,然后大部分人都会昏昏欲睡。他知道,这是他们最脆弱的时候,这也是他第一次主动策划的袭击,不是被动地逃跑和躲藏,而是主动去拔掉敌人的一颗牙齿。他回头看了看身后的三个孩子,狂龙的眼神里是赤裸裸的兴奋,丧彪的眼神里是冰冷的计算,老鼠的眼神里是紧张和恐惧混在一起的复杂情绪。季博达没有给他们打气,没有说什么鼓舞人心的话,他只是用右手食指和中指并拢,指向远处的据点,然后深吸一口气,把嘴巴噘成一个小圆圈,用力吹出了一串尖锐的声音。那声音说不上悦耳,甚至有些刺耳,像是受惊的鸟叫,又像是某种雨林动物的嘶鸣,但它的节奏是明确的,短促的,连续的,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决绝和进攻性。

依旧是传统的季博达开前三枪,其他人等到地方火力点暴露后以此射击的战术。

战斗持续了不到五分钟。七个叛军,死了五个,跑了两个。季博达没有追,他知道穷寇莫追的道理,而且他需要有人跑回去报信,把恐惧传播出去。

后来他们放火烧了据点,铁皮烧不着,但里面的被褥和木梁烧得噼啪作响,浓烟升起,在雨林上空像一根黑色的柱子,老远就能看见。季博达带着三个孩子撤进丛林深处,走了很远,直到看不见浓烟,听不见噼啪声,才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停下来休息。

那是卡桑加民兵排的雏形,五个人,几十把ak47。但季博达已经立下了一条规矩,这条规矩后来随着他的势力扩张,被一代又一代的卡桑加战士铭记在心,那就是冲锋号的旋律——不是来自铜管,而是来自他嘴唇之间,尖锐,短促,不容置疑,像是一把刺刀捅穿敌人的胸膛。此后每次行动前,无论是伏击敌人的巡逻队,还是袭击叛军的运输车队,季博达都会用嘴巴吹响冲锋号。那声音在雨林里回荡,穿过层层树叶,穿过浓密的雾气,传进每一个战士的耳朵里。狂龙说,听到那声音,他的血就会沸腾,浑身充满了使不完的劲。丧彪说,那声音像一根绳子,把所有人的心拴在一起,没人敢后退,因为后退比死更可怕。老鼠说,那声音让他想起小时候在村子里听到的鼓声,那是部落召唤战士出征的信号,听了就没办法回头。日子一天天过去,队伍一天天壮大,从五个人到十几个人,从十几个人到几十个人。他们不再只是躲藏和逃跑,开始主动出击,开始有了自己的营地,有了自己的补给线,有了自己的伤员和牺牲者。每一次战斗前,季博达都会站在队伍前面,用嘴巴吹响冲锋号,然后所有人就像被点燃的柴火,轰地冲出去。

半耳加入队伍的那天,是在卡桑加,他带着十几个民兵,衣衫褴褛,面黄肌瘦,但他们的眼神里有火,那是被压迫太久之后积攒下来的愤怒。半耳是这群人的头领,高个子,肩膀很宽,脸上有一道从额头划到颧骨的伤疤,是政府军留下的。他走到季博达面前,上下打量了这个比自己矮两头的少年,然后问:“你就是那个击败政府军和帕帕的小孩?”狂龙站在季博达身后,手里的步枪抬了抬,被季博达按住。季博达看着半耳,目光平静:“我就是。你是来投奔的,还是来挑事儿的?”半耳沉默了几秒,然后咧嘴笑了,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:“听说你打帕帕的叛军,打了好几次胜仗,还缴了挺机枪。我想跟你干。”季博达点点头,没说好,也没说不好,只是转过身,走进营地,丢下一句话:“那得先看看你们能不能跟上。”那天下午,季博达带着半耳的那十几个人,沿着雨林里的兽径跑了一个多小时,然后在一片沼泽边停下,让所有人趴在地上,用匍匐的方式穿过泥泞的沼泽。

半耳加入之后,卡桑加民兵排的实力大增。他的人大多有战斗经验,有的甚至当过政府军的士兵,只是受不了长官的虐待才逃出来。季博达把他们打散,混编进原来的队伍里,让半耳、狂龙、丧彪分别带一个班,季博达则担任整个排的排长兼教官,负责训练新兵和制定战术。有一天训练结束后,半耳走到季博达面前,犹豫了一下,开口说:“老大,你有没有想过,搞个真正的号?”季博达正在擦枪,抬起头看他:“号?”半耳点点头,用手比划了一个长短:“就是那种铜的,一吹就响,声音能传好几里地的那种。我以前在政府军的时候,见过他们用的冲锋号,就是那种。”季博达沉默了几秒,枪擦到一半,停住了。他当然知道铜制的冲锋号,那声音比用嘴吹的哨音更嘹亮,更雄壮,更有穿透力,能让人在瞬间热血沸腾。但问题是,他们没有号,也没有渠道去弄。那个时候的卡桑加民兵排,穷得叮当响,连子弹都要从敌人尸体上搜,哪有钱去买铜号?季博达没有说不行,也没有说行,只是继续擦枪,擦完枪,吹灭油灯,躺下睡觉。但半耳说的那句话,像一颗种子,种在了他的心里。

后来,玛蒂娜的商队出现了。那是季博达十二三岁那年,也许十三四岁,玛蒂娜还是个不到三十的女人,但她已经是个精明能干的商人,手里有辆破卡车,几条走私路线,和一整套与各路武装打交道的本事。她第一次见到季博达的时候,正带着商队穿过雨林,被帕帕的叛军袭击,仓皇逃窜,差点连命都丢了。季博达带着人救了她,把那些叛军打跑了,还缴获了一卡车的物资。玛蒂娜站在营地里,看着这些衣衫褴褛却眼神凶狠的孩子们,看着那挺擦得锃亮的轻机枪,看着堆积在角落里的缴获武器,心里突然有了一个念头。她找到季博达,问他想不想做一笔交易——她提供武器、弹药、药品、食物,季博达保护她的商队,并提供军事支持。季博达答应了,后来商队变成了整个卡桑加帝国初期的经济支柱,也给季博达带来了三个义子,这便是后来的大太保、二太保和三太保。第一次交易的时候,季博达没有提冲锋号的事。第二次、第三次、第四次,也没有提。直到有一天,玛蒂娜的商队运来了一批崭新的AK-47,季博达看着那些油光锃亮的步枪,突然想起半耳的话,就随口问了一句:“玛蒂娜,你能不能搞到铜号?就是军队用的那种冲锋号。”玛蒂娜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:“当然能。你要几个?”季博达想了想,伸出一根手指:“一个。先试试。”

那个铜制的短号,是在一个月之后送到的。玛蒂娜亲自把它交给季博达,外面裹着一层红绸布,打开后,铜色的号身在阳光下闪着柔和的光,号嘴和喇叭口都擦得干干净净,按下活塞,发出一声清脆的“咔嗒”。季博达拿起号,走到营地中央,把号嘴贴在嘴唇上,深吸一口气,然后用力吹响。那是卡桑加民兵排第一次听到真正的铜管冲锋号的声音,嘹亮,雄壮,穿透力极强,像是要把天空撕开一道口子。狂龙正在擦枪,听到号声,猛地站起来,眼睛发光。丧彪正在树下睡觉,听到号声,条件反射地抓起身边的步枪,半蹲着身体,眼睛迅速扫视四周。老鼠正在写训练日志,手里的铅笔掉了,嘴巴微微张开,呆呆地看着季博达的方向。半耳站在营地边缘,双手抱在胸前,嘴角缓缓咧开,露出一口被槟榔染黑的牙齿。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光,那是愿望实现的满足,那是信任被验证的欣慰。季博达吹了一遍又一遍,直到腮帮子发酸,才放下号,看着周围的人,第一次露出了少年人应有的得意和骄傲。狂龙跑过来,抢过号,放在嘴边吹了一下,声音刺耳难听,像是杀猪的哀嚎。丧彪皱着眉,把号从狂龙手里拿过来,仔细看了看,然后轻轻放在唇边,吹出了一串短促而有力的音符,虽然不如季博达那么流畅,但已经有模有样了。老鼠推了推眼镜,小声说:“这东西,比哨子好使多了。”

从那天起,冲锋号正式成为卡桑加民兵排的指挥号令。每次训练,季博达都会站在高台上吹响冲锋号,战士们从四面八方冲出来,完成规定战术动作。每次战斗,冲锋号响起,就意味着总攻开始,意味着不计后果,意味着不是你死就是我活。战士们渐渐习惯了那嘹亮的号声,甚至开始依赖它——没有号声,他们反而不知道该什么时候冲。半耳训练新兵的时候,会反复强调:“听到冲锋号,不许犹豫,不许回头,不许蹲下,不许趴下。哪怕前面是敌人的机枪阵地,你也要给我冲过去。冲过去可能死,不冲,现在就得死。”那些新兵第一次听到冲锋号,有的兴奋,有的紧张,有的浑身发抖。但经历过一场战斗之后,他们就明白了,冲锋号不只是信号,它是护身符,是胜利的保证。因为每一次冲锋号响起,他们都赢了。帕帕的叛军怕了,他们开始知道,卡桑加那边有一群疯子,号一响就像被鬼附身一样,不要命地往前冲。有些叛军士兵甚至在战壕里议论:“听,那号声又来了,准备跑吧。”他们已经没有信心抵挡那潮水般的冲锋,因为那不只是火力上的优势,更是意志上的碾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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